1每個鍋爐汽包液位計都應具有獨立的取樣孔。不得在同一取樣孔上并聯多個水位丈量設備,以防止相互影響來下降測量水位的可靠性。
2 鍋爐汽包液位計設備時,均應以汽包同一端的幾許中心線為基準線,選用水準儀精確斷定各水位丈量設備的設備位置,不該以鍋爐平臺等物作為參比規范。
3設備鍋爐汽包液位計取樣閥門時,應使閥門閥桿處于水平方位,水位丈量設備汽側取樣管與水側取樣管間可加裝連通管。
4鍋爐汽包液位計的開孔方位、取樣管的管徑應根據鍋爐汽包內部部件的結構,安置和鍋爐的運行方法,由鍋爐制作廠擔任斷定和供給。
5設備汽水側取樣管時,應確保管道的傾斜度不小于100:1,關于汽側取樣管應使取樣孔側高,關于水側取樣管應使取樣孔側低。
6 汽水側取樣管、取樣閥門和連通管均應杰出保溫。
7 鍋爐汽包液位計內部結構有易碎部件,禁止敲擊。
8 鍋爐汽包液位計應當使用一獨立的阻隔電源供電,假如不具備條件應加裝阻隔配電器供電。且給液位計供電的電源線有必要選用屏蔽線,屏蔽層一端接到液位計的外殼上(接地),另一端懸空,屏蔽層不該有斷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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